報稅省荷包專家傳授3妙招
報稅季節快到了,應稅制改變,財富管理專家提供民眾節稅方法,重點為善用保費、列舉扣除額度、免稅額提高省稅等。
公勝財富管理顧問公司(以下簡稱公勝財顧)副總經理張道麟指出,今年的稅制有五大改變,分別是免稅額調高;課稅級距金額調高;退職所得課稅門檻調高;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基本生活費若總額超過免稅額/扣除額,其差額可在綜合所得中扣除。
只要搞懂這些變化,搭配3大原則,今年報稅就能精打細算省很大。公勝保經戰略長李正偉建議民眾不妨善用以下3個原則精省荷包。
原則1:人人都適用的好康--免稅額提高搭配課稅級距調整
今年報稅是申報去年所得,因此2017年綜所稅免稅額每人全年從8.5萬元提高至8.8萬元,滿70歲以上者由12.75萬元調高為13.2萬元。另外,課稅級距也調整,舉例來說,第一級適用稅率5%的全年綜所淨額,自52萬元提高至54萬元;第二級適用稅率12%綜所淨額為超過54萬元至121萬元。因此,光靠這這個利多,今年每個報稅族都可以少繳一些稅。
原則2:納保法上路,每人可享基本生活費16.6萬元不課稅
納保法是去年剛上路的政策,保障每人每年享基本生活費16.6萬元不課稅。公勝財顧副總張道麟舉例說明,以1家4口含夫妻兩人單薪家庭且採標準扣除額為例來計算,當年度維持家庭基本生活費為66.4萬元(16.6萬元*4);目前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額34.2萬元(8.8萬元*4)、標準扣除額18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12.8萬元,合計為65萬元,與基本生活費的差額1.4萬元(=66.4萬-65萬),這1.4萬元可在申報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用課稅。
原則3:每年每人有2.4萬元的保費列舉扣除額
每年所繳交的「保費」多可以列入列舉扣除額從所得中扣除,包含各種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與年金保險等,以及因職業不同而加保的勞工保險、軍公教保險,或是沒工作期間繳的國民年金保費,公勝保經戰略長李正偉提醒,民眾最容易忽略的旅行平安險、自費投保的團險、學生平安保險等,都可以列入每年的保費列舉扣除額。不過,像是汽車險、住宅火險等財產保險則不能被列入可扣除額。
目前政府提供每人每年的保費列舉扣除額額度是2.4萬元為限。舉例來說,假設蔡阿勝去年總共繳出6種保費(如下表),他今年可列入扣除額的保費則分別如下:
舉例表:蔡阿勝2017年的保費明細另外,在報稅時,如果是家人的保費,只要是同一個申報戶,配偶與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費也可以列入扣除額。且「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即使是直系血親,但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以子女為被保險人,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不能列舉扣除。但要保人若更改為子女時,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
最後,公勝保經戰略長李正偉也提醒,今年的稅制也有新改變,例如所得稅改取消45%課稅級距,最高課稅級距降至40%,以及其他免稅額、扣除額的調整,這是屬於2018年度所得、明年5月申報才適用,民眾千萬不要混淆而誤報,或是透過網路申報管道,系統會自動帶出資料並試算,即可避免這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