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縣道開發案 環團要求撤回

16日上午環團在花蓮縣政府門前拉布條抗議、撒假鈔批浪費公帑,要求撤193縣道開發。(記者詹亦菱/攝影)
16日上午環團在花蓮縣政府門前拉布條抗議、撒假鈔批浪費公帑,要求撤193縣道開發。(記者詹亦菱/攝影)

【記者詹亦菱/花蓮報導】

花蓮縣府為拓寬七星潭海邊的193縣道,歷經9次環評審查仍爭議不斷,16日上午環團在花蓮縣政府門前拉布條抗議,質疑縣府規避環評法規鑽法律漏洞,並呼籲環評委員會退回開發案。律師陳憲政表示,縣道193線環評88年已通過,依《環評法》16條之1,逾3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要求以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程序送件,如未能通過就不准開發。

東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戴興盛表示,花蓮最迫切議題是缺乏大眾運輸系統,外籍遊客茫然在七星潭站牌等公車,等半小時1小時車子都沒來,應該設法改善;再怎麼拓寬道路肯定還是塞車,改善公共運輸才是正本清源之道。他對縣府執意拓寬目的質疑,且變更有八成道路遭挪移,已是另一條新闢的道路,理應重新補做環評。

陳憲政說,88年通過的縣道193線環評,歷經將近19年,開發目的一改再改,從早期的減緩花蓮港出入貨車的車輛的用路衝突,改成發展觀光需求、又再改為配合蘇花改通車後減少交通阻塞,最近又成了緊急防災道路;實際目地是為了開發而開發,有開發之必要嗎?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交由環評委員審議,公務員是依法行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詹壹雯抨擊,193拓寬案送審2年多來一直在改變,從原本紓解七星潭風景區車流、提升觀光遊憩功能,轉變為紓解蘇花改通車的替代道路,再變成緊急維生道路,每次被否決就再變,只有「執意拓寬」這意念從來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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