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報黃國昌岳父中國投資 《中時》判賠50萬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2015年12月《中國時報》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岳父在中國投資,但黃指報導所刊照片移花接木,並向《中時》報社及副總編輯王健聖求償500萬元(新台幣,以下同),並要求登報導歉。台北地院21日判《中時》須賠黃國昌50萬元,並在《中時》等3報刊登道歉啟事。

《中國時報》2015年12月27日時,以「中天直擊岳父設汽車零件公司 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題,報導新聞指「黃國昌岳父高熙治赴中國大陸投資上億元……中天電視記者前往直擊,卻發現土地上蓋著工廠……」還刊登一間工廠外觀照片,稱獨家直擊位在山東的「農業園區」,土地上卻蓋著工廠,占地約3,000坪。

該篇報導見報後,黃國昌召開記者會,澄清報導中刊登工廠照片「張冠李戴、移花接木」,並強調他岳父目前在龍口那塊地只是租用來種果樹,《中時》刊登的工廠照片,根本是別人的水利工程公司,怒控《中時》以移花接木的手法進行不實報導,控告民事侵權求償500萬元。

台北地院合議庭21日宣判,認定《中時》此篇報導未經合理查證,貶損黃國昌的人格與名譽權,判決中時與副總編輯應賠償5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對此,黃國昌表示,從2012年開始參與反旺中媒體巨獸之後,旺旺《中時》對他的抹黑攻擊,從來沒有停過,但為了不為難基層的媒體工作者,連離譜至極的走路工事件他都沒有提告。

「我的容忍,只是讓他們變本加厲」,黃國昌說,在2015年為了選舉,更是鋪天蓋地澈底把媒體當成尋仇攻擊的工具,為了繼續汙衊,不僅胡扯他的家人,還不惜製造假新聞,讓人忍無可忍。

黃國昌強調,21日法院判決旺中敗訴、必須賠償登報道歉,算是遲來的部分公道,不過賠償50萬元對旺中根本不痛不癢,只是把新聞當廣告出賣的收入的零頭而已。

他認為,從過去的經驗可以合理判斷,《中時》既不會認錯,也不會道歉,還是會繼續硬拗,他迄今沒有後悔發起「拒絕中時」運動,有這種一天到晚幫中共擦脂抹粉的媒體,是台灣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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