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又遭美重罰台幣8.57億元 金管會將金檢不排除再罰
兆豐銀行因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缺失,遭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裁罰2,900美元、約新台幣8.57億元一案,金管會表示,尊重Fed的裁處權,另外,金管會不排除針對改善情形再辦理金融檢查,並依檢查結果處理。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昨(18)日在證交所發布重大訊息,由於美國的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在2016年風險管理及防制洗錢制度未達監理機關標準,遭Fed裁罰2,900萬美元。
兆豐銀行認為,此案是舊案重罰,繼上次被罰1.8億美元後,不同的監理機關再罰一次。兆豐金兼兆豐銀董事長張兆順指出,此案是2016年8月的舊案,因美國採雙重監理制,當時紐約州金融廳(NYDFS)開罰後,Fed本來也打算在當年10月開罰,但因為兆豐銀積極爭取免罰,提出落實改善措施,直到昨日美方表示,「因其他案件都有雙重裁罰,不能雙重標準」,才由董事會簽署裁罰令。
日前緊追兆豐案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在台灣,兆豐案船過水無痕,根本不願認真追究責任、不願求償,然後在美國不斷蒙受高額罰鍰,為了護航應該負責任的高官董事,採取放水打假球的態度,還大言不慚說重視金融秩序,真的讓人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難道,反正是納稅人買單,就可以這樣亂搞、然後沒人必須負責?
此外,金管會前主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同樣事由再被開罰,表示兩年來的改進沒有被認同,他也呼籲金管會與兆豐銀行都要做好督導、改善工作。金管會和財政部均表示,已陸續從法制面等各面向推動多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