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受害金額近4兆 逾金融三案總合
金融界聞之色變的TRF衍生性金融商品,2014年時造成國內中小企業損失慘重、哀鴻遍野。TRF受害聯盟統計,整體受害金額高達3.74兆,要求金管會要追查到底。
所謂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也稱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方式由銀行與客戶對人民幣「未來匯率走勢」進行押注。2014年時,因為市場一片看好人民幣匯率走升,讓不少中小企業、台商鋌而走險,原以為可穩賺一筆,沒想到卻誤踩地雷。
立委:獲利有限、損失沒上限
在多位立委的陪同下,TRF受害聯盟20日在立法院舉辦「衍生性金融商品爭議」公聽會。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TRF的黑箱計算公式,讓台灣許多中小企業陷入「獲利有限、損失沒有上限」的遊戲當中,但至今卻沒有任何金管會官員因此負責下台。
黃國昌說,去年兆豐案、永豐案、慶富獵雷艦案等三大金融案,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但這三案總損失的金額,加起來都比不上一個TRF對台灣的傷害,他質疑究竟是何種共生結構,可以讓金管會如此視而不見?要求金管會一定要給人民交待。
受害者:主管機關管理失職
TRF受害聯盟代表劉家龍表示,據台灣券商公會105年的研究報告顯示,全世界銷售人民幣的TRF,台灣的占比高達24%,且台灣國銀的TRF總交易金額,從2013年8月的6.86兆,2014年1月暴增至13.05兆,且TRF的交易對手有超過一半以上非金融機構,可見得主管機關管理失職,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劉家龍表示,台灣的金管會對「法人專業客戶」的定義,只規定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的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台幣5千萬元的法人或基金,但對投資經驗、金融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完全沒規範。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外界都把TRF當成衍生性金融商品,但他認為TRF很可能從商品設計開始,就已經是金融犯罪工具,手法是鎖定、養肥加害對象後,再進行獵殺,預估TRF的總損失金額高達3.74兆,實際金額可能更高,可說是超巨型的經濟犯罪。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則說,TRF對不適合的對象進行不當銷售,卻沒有補救機制,也沒看到金管會有所作為,而且還以統包式處罰銀行,銀行根本罰不怕,因為最高上限僅1千萬,和中小企業損失上億金額相比,完全不成比例。
金管會:沒逃避任何責任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會虛心檢討,在監理工作進行改進,整起事件過程中不管是廠商、銀行經過市場變動,都學到寶貴經驗,有些付出沉痛代價,金管會以積極態度協助客戶、銀行持續、平順地解決交易爭議,把損失降低。
王立群說,到今年3月份為止,相關爭議案件289件,達成和解或由銀行接受調處、進入仲裁的有187件,目前還有102件處理中,會持續把未結案件完善的處理。另外,因市場發展過程快速,也把相關法規精進,並檢討、修正。
王立群強調,「金管會沒有逃避任何責任」,畢竟是行政機關,會鼓勵金融機構要跟客戶合理解決、協商,過程中金管會只能維持行政中立,要客戶、銀行發揮智慧,把問題處理掉,也會協助處理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