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人遭坑殺40億元 赴證期局陳情抗議
數十位期權受害者3月6日前往金管會證期局陳情,要求金管會訊速責成專案小組,調查期交所是否失職放任期貨商屠殺散戶,及期貨商是否涉嫌操價格坑殺散戶,要求期貨商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今年2月6日美股連續跌2天,台股也重挫,期貨市場出現恐慌性殺盤,讓期貨商啟動強制平倉,導致期貨投資人慘賠超過新台幣40億元,預估違約金額多達13億元,創台灣史上最大違約交割案件,散戶哀鴻遍野,期權交易人喊冤。
受害戶邱先生指出,2月6日當天一早,部分期貨商一開盤就開出第一槍,逕自以市價沖銷保證金不足的客戶的全部單子,造成買賣權同時大漲,再依照被操弄扭曲不合理的價格計算客戶保證金,再把第二批保證金不足的客戶的全部單子,不管多單空單價差單組合單,全部以市價平倉,造成買賣權在開盤十分鐘內雙雙漲到漲停板,而選擇權漲停板並非10 %,以2月6日選擇權來說,部分序列的價格漲幅高達近千倍。
受災戶邱先生表示,選擇權是賭加權指數的漲跌,買賣權分別代表多空兩方,加權指數能在同一分鐘同一秒鐘發生漲停板根跌停板兩個價位嗎?這根本是國際笑話,由於台灣現行的交易制度有結構性缺陷,出現這麼離譜的價格,期交所竟然說這是市場機制,這次事件絕不是交易人風控不良,相反的是期貨商的風控失控。
另外,受災戶的委託律師劉作時表示,下一步受災戶將走《投保法28條》,對期交所提集體訴訟,當天期貨商以「極端價格去計算保證金」,是因為期貨商沒有發揮造市功能,期交所失去維護市場公正的義務,因此,期交所無法推卸責任,另外將請投保中心做調處申請。
對此,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請投保中心協助受理調處,請期貨公會轉知期貨商,告知交易人可以透過救濟管道進行調處,同時出現漲跌停價位現象,若交易制度有疏漏,將後續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