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藻礁爭議 農業局:權責在中央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號召100多人,昨(1)日上午到桃園市政府前抗議,痛批市長鄭文燦選前曾承諾「保育藻礁、永不妥協」,如今卻默許中油開發是背信忘義,行動聯盟抗議人員被警力阻擋,僵持許久後,市長辦公室主任陳坤榮出面,允諾擇日安排時間讓學童與市長會面,才結束2個多小時的抗議。抗議者大喊:「說好的保護藻礁呢?」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出示鄭文燦2012年9月27日任職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時所簽署的「劃設觀新藻礁自然保留區」,以及鄭文燦2014年8月14日參選市長時,臉書發表的「藻礁保護的進一步思考」,認為鄭文燦背信忘義,潘忠政仍喊話,希望能在中油施工前懸崖勒馬,搶救大潭藻礁。
荒野保護協會義務律師陳憲政說,依《文資法》和《野保法》,桃市府對藻礁保育責無旁貸,市府卻以觀塘工業區開發事涉國家重大能源和開發建設卸責,抨擊中央與地方都在經濟利誘下漠視環境被破壞,除了《文資法》和《野保法》,還有《海岸管理法》、《濕地保育法》等可保障藻礁,呼籲政府別再一意孤行。
桃園農業局指出,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屬國家級,應由中央決定,藻礁有7,500年歷史,也涉及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山多杯孔珊瑚,《文資法》第79條提報的自然地景只說「主管機關」,沒有指明由地方主管,中央才有權責劃設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
針對中油目前提出的替代方案,農業局也說,環評委員在本月23日的會議已要求4月底前補齊資料再審,並召開「專家會議」研究生態保育,市府會尊重環評決議。
農業局表示,市府已多次向中央表達保育政策應一致,會持續請中央考量是否將藻礁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野生動物保護區,林務局今年會啟動「大潭藻礁海岸生態之科學調查研究」,市府也已委託中央大學調查,不論以《文資法》劃定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或是以《野保法》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都是藻礁保育的手段,農業局一切依法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