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藻礁生死? 立委:啟動指定自然地景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對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完整調查,異地建站」,保留桃園礁藻生態系。(記者陳柏州/攝影)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1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對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完整調查,異地建站」,保留桃園礁藻生態系。(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立委陳學聖19日召開推動大潭藻礁指定為自然地景會議,桃園市農業局不但缺席且用一紙傳真把指定自然地景、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責任等都推到農委會林務局頭上。由於23日將召開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案環差會議,陳學聖承諾,將在22日審預算時,要求農委會主委林聰賢,不管環差會議做出任何決定,農委會一定要以《文化資產保存法》為優先,啟動自然地景審議、1年內完成研究調查。

第三接氣站預定在大潭藻礁所在觀塘工業港區設置。陳學聖表示,一旦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因為已進入提報,農委會就要受理,免得還沒提報自然地景就被開發破壞。週二在環保署就以啟動自然地景審議做訴求,並且要強調桃園市農業局調查報告還沒完成、農委會3月才準備要啟動調查,還要花1年時間。依《文資法》規定,真正有權決定藻礁命運的主管機關是農業局、農委會,而不是環保署,在調查報告還沒出來之前,環保署不能做任何決定。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長夏榮生指出,不管劃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自然保留區,農業局都強調由中央處理。但依《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非常明確規定,地方先指定劃設保留區,等位階提升到國定,才由中央劃設。

桃園市政府委託中央大學進行調查報告,去年12月8日送到農委會。夏榮生表示,調查報告包括5大部分,只收到桃園地區海岸礁體分布調查、海岸水文、漂沙調查2部分,缺少後面比較重要的桃園藻礁海岸劃設為自然地景可行性評估、環境教育推廣、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的執行成效評估。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認為,農業局連給主管機關的資料都不願意完整提供,「蠻可疑」。報告是用公帑做的,希望農委會要求桃市府公布完整報告,公布在農委會網站或桃園市政府網站。研究已經做完那麼久不敢公布,她質疑研究結果是否有被竄改的風險。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建議,農委會在法律上可採行手段包括,《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項提到「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逕行指定,依同法第2、3條,中研院在國際期刊發表文章,可肯定藻礁絕對符合指定基準。還有它的急迫性,接收站就要開發,藻礁又有這麼高的價值在,符合所謂「必要時」,桃市府擺爛不作為,中央乾脆必要時自己來做。《文資法》第110條規定,農委會如果認為桃市府該做就發個函,命桃市府一定期限內做,桃市府不做,農委會就有權限可做。

陳學聖指出,藻礁是否屬於需要保存的珍貴自然地景,唯一有權決定者是審議委員會,連他是立委都不可能干預委員審核機制,他會透過外部力量去影響內部委員。具體作為是叫桃園市農業局馬上成立自然地景審議委員會,召開審議委員會議,農業局不做這程序就是「不作為」,甚至可告它瀆職,這事應該桃市議員有人出面。

環團回應,以前議員會在議會提藻礁,當時都講非常重要,後來中油要開發時,議員幾乎都漠視,連國民黨議員都不太敢接觸這議題。的確是應該找議員,但沒有人敢碰這議題,目前議員沒有人願意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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