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蛋混新蛋賣6年 黑心商遭檢調調查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9日配合檢方稽查行動,查獲不同分裝的逾期蛋白液、蛋黃液,已全數封存。(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9日配合檢方稽查行動,查獲不同分裝的逾期蛋白液、蛋黃液,已全數封存。(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桃園市衛生局在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下,配合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至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進行稽查,查獲現場使用有效日期今年12月14日及今年12月26日的逾期雞蛋混製成液蛋,總計製成蛋白液174罐(1公斤/罐)、蛋黃液157罐(1公斤/罐)與蛋白液(10公斤/袋)20袋,共計531公斤液蛋,衛生局已全數封存,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而公司負責人李春明在偵訊後依《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諭令300萬元交保,目前全案由桃園地檢署進行偵辦。

桃市衛生局已全數封存逾期液蛋,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桃市衛生局已全數封存逾期液蛋,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桃市衛生局提供)

萇記公司是全台第二大蛋商,其通路涵蓋全台北、中、南知名大賣場和各地蛋糕店、早餐店等,影響層面極大。檢方追查相關製程中,發現在過去6年確實有使用回收未賣完的逾期蛋品混入新品,並在重新包裝後再販賣給下游廠商,該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據同法第44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另依據《食安法》第52條予以沒入銷毀。衛生局現場查封相關違規成品及半成品並抽驗,全案已由桃園地檢署進行偵辦。

相關單位在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進行稽查。相關單位在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進行稽查。(桃市衛生局提供)

檢調於28日兵分5路搜索萇記公司負責人李春明住處,查扣公司相關帳冊、交易明細等資料,以及向下游通路業者調取相關文件,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8人。公司負責人李春明在檢調偵訊後,因涉《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已諭令300萬元交保。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食品之「有效日期」會受到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以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應依前述之個別情況設計保存試驗,據以研訂保存期限,確保食品在有效日期內,並確保產品無變質、腐敗或其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之情事。

依據《食安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查核,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有配合桃檢前往萇記泰安蛋品公司位在彰化芳苑的中部營業所,該處是洗選蛋場,但稽查結果一切合法。彰化縣衛生局表示,萇記總公司在桃園,泰頂山總公司在台南,本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目前無違規蛋流入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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