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權 司法院提勞動事件法草案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為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權益,司法院昨(22)日表示,根據全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研擬「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包括各級法院要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降低勞工在訴訟中的裁判費、設立法官調解委員會等重點,目前正徵詢各界意見,預計2月間將再次召開修法委員會。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勞工在勞動關係層面上屬於經濟的弱者,為使勞工在訴訟上獲得實質平等的訴訟地位,並回應各界就勞動事件訂立特別訴訟程序的要求,因此提出「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

司法院表示,「勞動事件法草案」包括各級法院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也將工會與會員、建教合作、勞動關係所產生的侵權行為等爭議,都納入草案管轄範圍。草案中規定要組勞動調解委員會,而委員會的組成參考日本法制,成員包括1名勞動法庭法官、2名調解委員,勞動調解應於3次內終結,勞動訴訟以1次辯論終結為原則。

司法院也指出,為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勞工可在勞務提供地法院起訴,減徵或暫免徵收勞工起訴、上訴及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判費、執行費,相關費用最低可打25折,合理減輕勞工舉證責任,並規定雇主有義務提供相關資料。

司法院民事廳長邱瑞祥表示,為使草案內容更臻週全,司法院預計1月底召開說明會,2月間召開委員會研議通過後,再送請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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