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抓不怕 林佳龍提肇事沒收車輛

酒駕肇事層出不窮,台中市長林佳龍(圖)15日在市政會議中,建議中央儘速修法對於酒駕肇事車輛予以沒入,相信能進一步發揮遏阻效果。(中央社)
酒駕肇事層出不窮,台中市長林佳龍(圖)15日在市政會議中,建議中央儘速修法對於酒駕肇事車輛予以沒入,相信能進一步發揮遏阻效果。(中央社)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酒駕抓不勝抓!台中市不分日夜取締酒駕,去年共動用警力4.5萬人次,仍抓不勝抓。市長林佳龍15日在市政會議提議,酒駕肇事後,肇事車就變成犯罪工具,應該要當場沒入,將請立委提案,「相信能一招見效。」

台中市政府強力取締酒駕,但酒駕肇事案件仍不斷發生,林佳龍表示,酒駕是最大公害,很多受害者在路上好好開車,卻被酒駕的人撞到,「若酒駕者一直抱著僥倖心態,哪天會撞到誰都不知道。」

林佳龍說,酒駕後肇事車變成犯罪工具,應該當場沒入,因為肇事人不守規矩、控制不了自己,喝了酒開車去撞人,應修法當場就沒收,他說,「如果做民調全民都會贊成。」

「如果開雙B車酒駕後被沒入,大家就知道後果了。」他說,日前在道安會報也提出建議,希望中央主動修法,會請台中市籍立委提案修法,「相信能一招見效。」

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酒駕需從嚴處罰,中央現正研議修法,對酒駕肇事造成死亡或重傷的案件即沒入肇事車輛,市府贊同這樣的作法;而肇事車輛視同犯罪工具,中央目前規劃經法院判決沒入後,將不再發還當事人,這部分正由交通部與法務部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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