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抓不怕 林佳龍提肇事沒收車輛
酒駕抓不勝抓!台中市不分日夜取締酒駕,去年共動用警力4.5萬人次,仍抓不勝抓。市長林佳龍15日在市政會議提議,酒駕肇事後,肇事車就變成犯罪工具,應該要當場沒入,將請立委提案,「相信能一招見效。」
台中市政府強力取締酒駕,但酒駕肇事案件仍不斷發生,林佳龍表示,酒駕是最大公害,很多受害者在路上好好開車,卻被酒駕的人撞到,「若酒駕者一直抱著僥倖心態,哪天會撞到誰都不知道。」
林佳龍說,酒駕後肇事車變成犯罪工具,應該當場沒入,因為肇事人不守規矩、控制不了自己,喝了酒開車去撞人,應修法當場就沒收,他說,「如果做民調全民都會贊成。」
「如果開雙B車酒駕後被沒入,大家就知道後果了。」他說,日前在道安會報也提出建議,希望中央主動修法,會請台中市籍立委提案修法,「相信能一招見效。」
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酒駕需從嚴處罰,中央現正研議修法,對酒駕肇事造成死亡或重傷的案件即沒入肇事車輛,市府贊同這樣的作法;而肇事車輛視同犯罪工具,中央目前規劃經法院判決沒入後,將不再發還當事人,這部分正由交通部與法務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