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空汙 機車擬復徵牌照稅

交通部長賀陳旦21日說,為增加電動機車使用誘因,將朝電動機車維持免牌照稅。(記者張原彰/攝影)
交通部長賀陳旦21日說,為增加電動機車使用誘因,將朝電動機車維持免牌照稅。(記者張原彰/攝影)

【記者張原彰、郭曜榮、黃玉燕/連線報導】

為對抗空汙,維護空品,行政院訂定2030公車、2035年機車、204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交通部也將引導民眾更換電動機車,交通部長賀陳旦21日說,為增加電動機車使用誘因,將朝電動機車維持免牌照稅,150c.c.以下機車恢復徵收牌照稅等方向努力,目前已建請財政部就此事檢討。

據交通部官員透露,為減輕中低收入的民眾負擔,1994年立法院修訂150c.c.以下機車免徵牌照稅,若恢復徵收,50c.c.以下機車牌照稅為150元,51c.c.~125c.c.機車得收375元,交通部今年3月已向交通部提建議。若恢復徵收牌照稅,按照目前150c.c.以下機車有1306.7萬輛計算,每年稅收可增約49億元,但交通部立場並非為了增加稅收,而是希望增加電動車的汰換率。

賴揆:2030年公務車、公車全面電動化

行政院長賴清德21日親上火線,宣示空汙紅害減半大作戰,其中對於台中市長林佳龍提出中部7縣市的共同意見,賴揆表示跟行政院提出來的是「不謀而合,精神上一致」,且後續有很多政策需要地方配合執行,中部縣市組成反空汙聯盟,對行政院政務推動有幫助。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這次「空氣汙染防制行動方案」訂定數項指標性政策目標,包括2019年空汙紅害日減半、2030年公務車和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等目標。

在公車電動化部分,交通部長賀陳旦指出,目前有1萬輛公車左右,電動公車每部約新台幣700萬~1千萬元,每部補助約400萬~600萬元;視技術進步和公車實際養護情況,機動性調整補助,也會用專案貸款協助業者電動化。

另外推動9萬輛一、二期大客貨車更換為電動車,或符合最新環保排放標準貨車,行政院擬提供大貨車和大客車業者優惠貸款,成數為每輛車價的八成,必要時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專案信用保證,額度最高為九成;最高利息補貼按年利率補貼1.5%,貸款期限最長5年,主辦機關及承辦銀行如需資金支援,可申請國發會中長期資金。

至於空汙基金的分配,有縣市呼籲固定汙染源費用分配給地方,希望能從六成提高到八成。李應元表示,隨油徵收的移動汙染源費用,依照上次縣市首長會議的決議,提撥20%給地方運用;固定汙染源部分,維持中央留四成、給地方六成,並會依照受害程度分配,例如嘉義市受其他縣市飄來的空汙影響,但市內沒有任何工業汙染源,分配的空汙費僅數百萬,環保署將邀集各縣市環保局局長,討論如何分配。

會後,賴清德再對外補充說明中央政策表示,經濟部目標在2025年綠能占20%,也針對5,000座工業鍋爐進行汰換工作,希望2019年達到2,090座的目標,經濟部會負責1,000座商用鍋爐。

交長:後年汰百萬輛二行程機車

至於非電動機車的汰換順序,賀陳旦說,2019年底前,將先輔導全台150萬輛二行程機車淘汰或汰換,引導民眾不再騎機車改乘大眾運輸,或是把機車換成兼具智慧、節能與輕型等特質的車款,他們未來會有相關政策規劃。至於2035年機車全面電動化的政策方向,賀陳旦強調是要求業者禁售,並非全面禁用。

交通部也將與地方政府商議劃設空品維護區等細則,賀陳旦預計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作法源,最快半年後、明年6月後就會劃設。該區內將管制二行程機車與一、二期大客貨車,管制方式除提高停車費用,同時禁止進入包括:室內停車場、醫院、小學、港區等空品敏感度較高的區域。

至於2030年公車電動化,賀陳旦提到對象主要針對市區公車,不包含國道客運、遊覽車與大客車,因市區公車行駛路線集中,且在都市內往返,造成的汙染恐較大,因此列為首要改善的目標。對於業者換電動公車,政府除會予以補助外,針對自備款會給予低利貸款,此外業者需要的車款規格化後,還能以量制價,降低採購價格。

中部8首長反映空汙 獲政院肯定

台中市長林佳龍於20日主動邀集彰投苗雲嘉嘉六縣市正副首長召開「空品治理聯繫會議」,整合各縣市意見達成4項共識,21日北上出席行政院會,代表向中央表達訴求,指出空汙治理已涉及中央地方、跨縣市、超越黨派及社會各界,須共同面對。行政院長賴清德肯定中部由下而上的作法,認為4項聲明對行政院制訂空汙策略很有幫助,若有進一步目標及策略,與中央攜手效果會更好。

林佳龍說明,7縣市共同提出4項訴求,首先是加速綠能發電,中央應全力推動離岸風電與太陽能建置,加速地方綠能發展,取代燃煤機組,兼顧能源穩定及環境永續。其次是訂定全國鍋爐加嚴排放標準並全面補助,中央應參考台中、彰化及雲林經驗,逐年分級訂定全國鍋爐加嚴排放標準,並全面補助。

第三是增加空汙基金地方分配比例,中央應提高各汙染物空汙費率,將地方所分配之60%固定汙染源空汙費,提高至80%,讓實際受汙染影響之縣市,依汙染貢獻實際比例分配;此外,移動汙染源空汙基金之20%依實際發油量撥付,專款專用於減量措施及補償。

最後是健全中部地區捷運及大眾運輸路網、公車營運補助全面加碼,中央應支持各縣市客運公車營運補助,以及電動公車補助全面加碼,提升公共運輸密度,降低汽機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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