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酒駕又態度欠佳 彰化現任議員入監
現任彰化縣議員柯○杯於106年5月間,因酒後駕車在彰化市彰美路一帶發生車禍,經警獲報處理並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逾法定標準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吳宗穎偵辦後,認柯○杯曾於102年、105年12月間,先後因酒駕經法院判處拘役50日、有期徒刑4月,均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此次為三犯酒駕犯行,不宜輕縱而提起公訴。
審判中,法院審酌以警方到場處理時,柯○杯仍仗勢拖延酒測時間達2小時,耗費警力、犯後態度不佳等情狀,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
檢察官李秀玲於檢閱卷證後,認前開確定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於今(10)日下午傳喚柯○杯到案,經訊問確認受刑人身分後依法指揮入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