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減量措施 彰縣元旦起擴大管制對象
彰化縣政府29日表示,公部門等7大類行業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107年元旦起彰化縣擴大管制對象,呼籲業者勿觸法。
縣府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從2002年起推動購物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購物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且厚度限定在0.06mm以上。於107年元旦起擴大管制對象,包含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預計再納管約7萬家業者,並取消厚度管制,至於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而提供塑膠袋的業者,第一次將警告,再犯將可罰新臺幣1,200~6,000元。
聯合國統計,全球每1分鐘就有一卡車的塑膠廢棄物被倒入海洋,估計2050年,海洋裡塑膠將與魚類一樣多,最終影響食物鏈及人類飲食,減塑、限塑勢在必行,彰化環保局邀請大家一起塑膠袋減量,共同守護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