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假納勞基法 勞部:要考量可行性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25)日針對天災假、颱風假是否列入《勞動基準法》議題進行討論,最終法案雖然初審通過,但因朝野立委及勞動部仍有意見,國民黨召委蔣萬安宣布,所有提案保留送朝野協商,預計下會期協商。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5日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討論勞工天災假入法的可行性。蔣萬安主張,雖然民間各職業別不同,但天災假應入法,並以但書方式來盤點例外行業。
提案的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雖現行相關要點有規定勞工天災可不出勤,但無強制力,侵害勞工權益;民進黨立委鍾孔炤也說,天災假之所以要入法,就是因為現行保障勞工天災出勤的相關要點拘束力不強,若無法一步到位,認為小企業在執行上恐有困難,是否可用企業規模去做評估。
不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指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是針對公部門,但民間企業上下班時間多元、各行業差異又大,很難逐一在《勞基法》中列出哪些行業可放天災假?哪些不行?且各方都有疑慮,還有很多細節要再釐清。
由於朝野立委及勞動部對於天災假入法仍有意見,蔣萬安宣布,將全部提案保留併案送出委員會完成初審,希望勞動部及各部會未來協商時能提出更周延的研究報告,將在下會期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