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行政契約 內政部撤免婦聯會主委
有關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婦聯會三方行政協商一案,婦聯會22日回復內政部,堅持政府不得對相關基金會進行公共監督,決定不簽訂行政契約,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婦聯會是個很封閉的組織,也維持著官夫人的架構,還活在過去的大宅門的時代。他已經簽署撤免婦聯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及副主委葉金鳳職務之文件,處分函已於今日中午派員送達婦聯會,於送達時即時生效。
葉俊榮表示,內政部多次給予婦聯會期限,並以尊重人民團體自主機制為前提,積極與婦聯會進行溝通,也總認為還有一線生機,但到12時,婦聯會仍然決定不簽訂行政契約,這個是內政部不願意見到的結果,對於婦聯會的決定感到遺憾。
葉俊榮說,對於勞軍捐問題,內政部已14度發函請婦聯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說明勞軍捐用途、是否有餘款及其流向,以釐清相關疑義,但婦聯會至今無法無法清楚說明,顯見其並無面對問題的誠意。
葉俊榮指出,在行政協商期間,婦聯會一再反復拖延,漠視內部民主程序,採取辜嚴主委一人決定的寡頭決策,又堅持政府不得對相關基金會進行公共監督,也看到了婦聯會是個隱晦封閉的人民團體,坐擁龐大的公共資產視而不見,組織還活在過去的大宅門的時代,維持的官夫人的架構。
葉俊榮強調,他已經簽署撤免婦聯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及副主委葉金鳳職務之文件,並限期10日內改選主委、副主委,處分函也在22日中午派員送達婦聯會,於送達時即時生效,屆時若無法改選,內政部將指定負責人,若還不能改變婦聯會,最終還是會走上解散一途。
葉俊榮呼籲,婦聯會應以此為契機,重新檢視團體本身決策不民主、運作不透明的事實,思考什麼是真正對國家社會有利的作為,儘速重新選舉負責人、配合公開勞軍捐收支資料,以符社會期待。
至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是否將於26日認定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內政部也表示尊重。
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婦聯會三方行政協商時間表
時間 | 事件 |
6/7 | 內政部第14次發函要求婦聯會說明勞軍捐疑義,並提出行政協商之建議。 |
7/3 | 內政部長葉俊榮與婦聯會常委錢田玲玲、章慈育會面。 |
7/24 | 婦聯會同意依據「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作公益、會務接受公共監督」三原則,與內政部、黨產會展開行政協商。 |
10/24 | 內政部、黨產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因行政契約尚在談判中,未能於原訂3個月期限內完成協商,將儘速完成。 |
11/23 | 內政部長葉俊榮與婦聯會陳秦舜英、陳幸、雷倩等常委會面,婦聯會表示絕對有誠意協商,但請肯定婦聯會過去對社會確有貢獻。 |
12/11 | 婦聯會仍表示內部無法決定是否簽訂行政契約,黨產會12/12召開委員會,決議延至12/26決定是否認定為附隨組織。 |
12/13 | 內政部要求婦聯會12/20前決定是否簽署行政契約,或派具授權資格之幹部出面協商。 |
12/20 | 婦聯會副主委葉金鳳率隊前往內政部進行9小時馬拉松協商,要求期限再延2天。 |
12/22 | 婦聯會拒絕簽約,內政部依法撤換負責人,並限期改選。 |
資料來源:內政部 記者陳懿勝/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