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公告土地現值 公告地價107起改每2年調1次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嘉義縣107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已完成評議,今年微幅調整主要是考量整體經濟發展情形及人民稅賦能力等因素,以著重均衡為原則。經評議結果,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升幅度0.98%,公告地價調升幅度0.82%,其中公告土地現值逾一般正常交易價格90%,符合內政部既定地價政策。

嘉義縣政府地政處指出,地價區段數部分,經各地政事務所檢討後,全縣調整為4,339個區段,較106年增加20個。最高地價區段為朴子市第84區段(朴子市新市場路西側舊有水溝至市西路之山通路),最低地價區段為大埔鄉第3地價區段(大埔鄉曾文水庫淹沒區)

101年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修正後,被徵收土地係按當期市價計算補償金額,原以公告土地現值加成補償的計算方式已不再適用,因此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幅度的大小,不再影響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公告土地現值是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審核土地增值稅的參考,民眾若無買賣或贈與等不動產移轉情況,不會受到調整影響。

地政處指出,調幅較大的鄉鎮為鹿草鄉,現值調升2.9%,地價調升2.6%,主要調整範圍為馬稠後產業園區內丁種建築用地,以及都市計畫區內商業區、住宅區建地;中埔鄉和睦地區因緊鄰嘉義市吳鳳南路南端與軍輝路生活圈,生活機能完善,成交案例有上漲情形,現值適度調升1.81%,地價調升1.2%,其它各鄉鎮市也微幅調升。

有鑑於往年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1次的做法,無法及時反應地價現值,也容易造成調升(降)幅度過大,引發民怨,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告地價107年起將改為每2年調整1次,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後據以課徵地價稅。

嘉義縣107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107年1月1日起公告,民眾如有查詢需要,請於辦公時間至各地政事務所或連結縣府地政處、所轄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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