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抽驗1件香菜檢出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
為市民食的安全與消費權益把關,嘉義市政府衛生局依「106年食品藥物管理署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於10月至超市、有機超商及批發市場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農藥殘留,共抽驗12件蔬果產品(玉米、油菜、地瓜葉、青江菜、馬鈴薯、香菜等),檢驗項目為311項農藥殘留,其中1件「香菜」檢出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針對不符規定產品,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
至於香菜檢出的農藥:陶斯松(Chlorpyrifos)0.06ppm(容許量:0.01*ppm);施得圃(Pendimethalin)0.02ppm(容許量:0.01*ppm);百滅寧(Permethrin)0.04ppm(容許量:0.01*ppm);賽達松0.02ppm(容許量:0.01*ppm);達特南(Dinotefuran)0.02ppm(容許量:不得檢出);菲克利(Hexaconazole)0.04ppm(容許量:0.01*ppm)。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本市抽驗106年市售農產品檢驗結果,可逕至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之抽檢驗公開專區或「食安在嘉」網頁的食安中心-後市場抽檢驗公開選單下載參考。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5款規定,蔬果檢出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倘業者無法提供供應商來源者,涉違反食安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