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專覽】變身中的千年古都

 (攝影/楊子樊)
 (攝影/楊子樊)

文/王健(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創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第十屆理事長)

西元1997年,世界氣候會議中擬就之《京都議定書》使京都一炮而紅成為世界令人注目的都市。源自794年起至1868年日本定都東京為止,京都千年以來是日本國的首都,其建都之始大仿中國隋唐時期之建築,以洛陽、長安城為標本,至今保留千餘座古剎遺跡,這個都會與眾不同的是,它保有千年的祭典、手工藝、服飾、美食等造就了古都昔日之風雅與氣質。

依據2016年的調查,觀光客數與前年比為5,522萬人、7年來首見負成長,約掉3%左右,原因是鄰近地區可以一日來回之觀光客,對交通設施及太密集的人潮,造成的混雜有非常不滿的意見。除此巴士的上下車時間經常「超時」,有時滿員的狀態未見補救,又在京都車站前人潮帶著行李箱大排長龍的場景不時可見,也引起觀光客的不滿與爭議。

在2016年的調查中又發現在京都住宿地觀光客人數為1,415萬人,打破過去最高之紀錄,但也造成旅店不足,使頗多的民宿不斷地開設,不管有照沒照如雨後春筍般遍地開花,使政府在管理上頗為頭疼;不僅如此,晚上還帶來無營業許可的攤販及噪音,且製造了髒亂,使都會的形象大大地打折。

依據市訂《宿泊新法》之規則對民宿業者要求對觀光客有「本人確認」之義務,以防歹徒作惡,並規定民宿業者凡「有事」之時在2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另外對觀光客要求想要品味「京都風味」之旅客有特別的優惠制度。

為了整頓品質下降的事實,挽救得來不易「觀光之都」之名號,自2017年11月起,京都市議會連續開會檢討對策,對民宿業者包含旅店凡提供住宿設施的機構為對象,要行課「宿泊稅」,擬自2018年10月開始實施。剛成立之「宿泊稅」條例其費用之計算如下:住宿一晚未達2萬日圓者稅額為200日圓;2萬至5萬日圓者,為500日圓;5萬日圓以上為1千日圓。

實施對象:旅館、飯店、簡易宿所、民宿、所有住宿設備之提供者。徵收方法:由飯店業代收民宿則由民宿仲介事業機構代收。京都市是在東京都、大阪府之後第三個實行者,其上限1千日圓為全國最高,年關將有45億64萬日圓之稅收進帳,其最大用途為紓解混雜交通及改善很多「蹲式馬桶」及用在培育介紹傳統產業之翻譯員。

京都市長門川大作氏大膽說明,2016年京都觀光客人數達5,522萬人次,連續三年超過5,500萬人次,外國人住宿客有318萬人,觀光消費額也超過1兆日圓,距離當初設定2020年的目標值早已在4年前(2016)達到。今年最重要的目標已經不是數字,而是「滿意度」與「品質」,尤其在傳統產業的新手育成及交通整頓上,是京都市要再「變身」不可或缺的使命。

 (攝影/楊子樊) (攝影/楊子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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