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館組織法三讀通過 鄭麗君:別具深意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籌備6年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可望近期內正式成立。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人權館的成立,是台灣社會,特別是所有政治受難者前輩長達15年的殷切期待,能夠在解嚴30周年的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前通過這項法案,別具深意。
鄭麗君說,從2002年總統府成立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文建會規劃景美人權紀念園區同時全區登錄歷史建築、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正式啟用,2011年文建會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5年來歷經波折,終於能在28日完成組織法立法,人權館的成立,希望能促進當代社會面對人權受害的歷史,反省過去,記取教訓,展望未來。
《組織法》明訂人權館編制為2組3中心,2組為展示教育組、公共服務組,3中心則包括已正名為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管理中心的景美、綠島二處遺址,以及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文化部表示,未來人權館除持續推動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的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及國際交流工作外,亦將擴大支持各種人權議題及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
人權館籌備處主任陳俊宏說,人權館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四大核心業務都已循序開展。未來人權館努力的重點,將朝落實人權教育深入校園與社會、擴大與國內外人權組織機構的交流對話,讓歷史創傷轉化成為守護台灣和平自由、鞏固民主人權發展的正面能量等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