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控拿市府標案 鄭麗君:將提告

文化部長鄭麗君3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與台中市議員黃馨慧的不實指控感到痛心,對於這樣的惡意誹謗,已構成她名譽的傷害,會請律師準備正式提告。(中央社)
文化部長鄭麗君3日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與台中市議員黃馨慧的不實指控感到痛心,對於這樣的惡意誹謗,已構成她名譽的傷害,會請律師準備正式提告。(中央社)

【記者黃玉燕、吳旻洲/連線報導】

台中市府經發局2項採購案,皆由好伴駐創公司得標,該公司大股東為「慕哲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立委盧秀燕與市議員黃馨慧3日在立法會開記者會,質疑得標廠商與文化部長鄭麗君及其先生有關,是「首長不知利益迴避」,恐涉圖利,且與台中市府有對價關係,已違反「政府採購法」。

針對質疑,鄭麗君上午回應表示,「慕哲社企與中央支持台中建設兩事毫無關聯,對於盧秀燕立委及黃馨慧議員,以對價、圖利等字眼指控污衊本人,毀謗本人名譽,將請律師提告以正視聽。」

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則表示,據了解,鄭部長與她的先生,長久以來支持許多社會企業的年輕人創業;而那間公司鄭部長並未擔任相關職務。經進一步了解,確定過程合法且合理,並符合相關規定;對於爆料指稱該公司是因拿到台中市府標案,文化部才會給市府補助,這種說法故意抹黑。他說,希望選舉期間,也能保持一貫問政風格。

卓冠廷強調,市府打造「國家漫畫博物館」,成功爭取到文化部十幾億的補助,過程經過多少人的努力,包含立委張廖萬堅、黃國書,及蔡其昌的協助。

經發局則澄清說,好伴公司得標2案,評選過程除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組成評選委員會,並外聘專家為主,經發局長呂曜志也未擔任評選委員,過程禁得起檢驗;而相關標案之設計,均是為鼓勵青年及社企團體,非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針對盧秀燕指稱鄭麗君任立委時,投資公司並獲得台中市府補助700萬標案。鄭麗君否認表示,在擔任不分區立委時,已辭去慕哲社會企業董事長,擔任立委後,即卸任慕哲董事職務,至今未經營營利事業,何來獲標案之說?她強調,文化部挹注中市府幾十億,例如近期核定的「國家漫畫博物館」,原計畫是林佳龍在文化部前部長洪孟啟時代爭取、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召開過協調會,皆表示原則支持,後由她繼續評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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