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案查核公布 衛部:1個月內提改善

衛福部20日公布對林長庚醫院的調查報告內容。圖為長庚醫院。(中央社)
衛福部20日公布對林長庚醫院的調查報告內容。圖為長庚醫院。(中央社)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林口長庚醫院於今年6月底爆發多名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組成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專案檢查小組,於7月26日赴桃園長庚醫院實地查核並訪談多位當事人及董事長,經多次會議討論,衛福部20日公布調查報告內容,同時要求長庚醫院1個月內提送改善報告。

報告中指出,長庚要優先完成董事會制定「治理守則」,明確劃分董事會監督權與醫院管理權,且董事會成員應有醫療、財務、法律、公益服務等各層面的專家,不可流於「家族會議」,同時不宜指派法人代表擔任其投資公司董、監事,投資公司也不宜派人擔任長庚法人的董、監事,因此應盡速檢討修正董事遴選相關規定,並送衛福部審查。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醫療財團法人屬於非營利性質,避免成為投資控股公司,董事會不宜指派法人代表擔任其投資公司的董、監事,醫療財團法人所投資的公司亦不宜派人擔任長庚法人的董、監事,將非營利性與營利性的財團法人完全分開。

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共有15席,其中7席來自台塑、南亞、台化等相關企業的董事長或高階經理人,此已違背醫療財團法人的專業本質,石崇良指出,要求長庚須盡速修訂「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組織及議事章則」,刪除有捐助的企業董、監事的資格條件,修正後的董事遴選相關規定,須送衛福部審查。

另外衛福部也要求,必須徹底檢討追求績效的經營方式,且將其盈餘用於增補人力、改善員工薪資福利,積極投入醫療與社會公益規劃。檢討修正相關人事管理規則與作業規定,建立醫師遭免職離職懲戒的救濟管道,並應有一定的緩衝期或配套措施,以保障病人就醫權益。

長庚風波不斷,繼離職潮後,婦產科醫師濫用子宮鏡檢查,甚至有產科醫師涉及「真出國、假開刀」,長庚聲譽已經受損,長庚醫院打算在12月董事會中提出請辭台塑、台化、台塑化3家公司董事。不過,上午台塑、台塑化及台化至今都還未接到長庚董事會的開會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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