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屋頂轉彎 政府零出資不補助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8)日宣布產業界「缺電」的解決方案,其中再生能源關於「綠能屋頂全民參與」的政策大轉彎,原先擬補助四成,鼓勵民眾在自家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改成維持現行民眾出租屋頂、廠商裝太陽能板的模式,政府零出資,技術、資金全由系統商負責,透過餘電躉購,電價的一至兩成作為支付屋主的租金。
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太陽光電分屋頂和地面型,屋頂型進度較快,2025年目標300萬瓩,初估業界總共要投入新台幣1800億,至2017年8月底已設置131.87萬瓩;地面型進度較緩慢,目標2025年達1,700萬瓩,至2017年8月底僅設置6.97萬瓩。
賴清德補充,未來將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促使能源使用大戶,一定要裝置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目前台南市已經在做,業者在屋頂跟工廠適當地方裝置太陽能電板發電。
至於違章建築屋頂裝設太陽能板的問題,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到,基本上內政部已訂定方案,綠能屋頂設置跟違章建築處理脫鉤,不違背現行《建築法》的規定,「台灣的屋頂違建是事實,地方政府有定分期分類的處理計畫,若公安有疑慮,會逐步拆除。」
綠能屋頂會依照地方政府處理程序的違建的程序做,張景森說,第一種方式綠能架構跟原來違建結構是分開的,跟底下的違建毫無關係;第二種是把太陽能板架在原來的柱子上面,太陽能板是設備不是建築物,基本上可以移動,跟《建築法》的違建處理完全沒衝突。
他強調,太陽能板一般都投資20年以上,屋主不可能隨便裝,安全上絕對有結構機制的簽證,除了改善景觀、安全性,頂樓隔熱效果會變好、節能,漏水問題也能達到一定程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