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旅館不安全 半數違法經營
有飼養寵物的家庭,面臨出國、出差,寵物無人照顧的情況下,有的人會將寵物寄放在寵物旅館。根據消基會隨機選10家寵物旅館,結果發現有半數均屬違規經營,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營業登記,或是執照已經過期。
消基會在今年10月22、23日間,隨機選擇10家寵物旅館,分別位在台北、新北、桃園、台南、雲林,並於動保處網站系統上查詢業者是否合法經營,也深入了解業者在照顧寵物死亡時的賠償機制。
調查結果顯示,有半數店家沒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字號,涉嫌違反《動保法》第22條規定未標示許可證號違法經營,違規業者可依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至於退款與寵物死亡賠償機制,調查顯示僅有2家業者在網頁上說明退款方式,甚至有一家業者竟規定訂房訂金一旦給付,不能取消退費;另有4家業者並未於網頁說明寵物死亡賠償處理措施。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有4家業者規定,若寵物走失或人為因素造成死亡,則賠償金額以2萬元整為上限;更有一家業者「論斤計價」,賠償金額明顯更低。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業者自訂賠償金額上限無效。
消基會呼籲政府,注意寵物服務業市場興起,盡速研擬制定寵物寄養業定型化契約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成立處理寵物消費糾紛的專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