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促銷陷阱多 購買前貨比三家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百貨公司周年慶家具業者紛紛推出促銷活動或家具展,許多消費者會在過年前換購或添購新家具,改善居家生活環境,如果因為購買家具發生消費爭議,甚至賠錢又受氣,可就得不償失,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消費者購買家具前多做功課,勿因業者促銷優惠而衝動消費,以避免消費爭議。

桃園消費者服務中心106年1月迄今受理的家具消費爭議申訴案共有7件,以退還定金爭議居多,有消費者付定金9萬元訂購30幾萬元的家具後,才上網查業者評價,發現業者有不少負面評價,要解約退款;有消費者因業者低價促銷床組,在「今天沒付定,改天就不能享1折」的行銷話語下而付定金1萬2千元,次日家人看了不喜歡,想換其它產品時,發覺業者其它產品的定價都很貴,1折的東西很少,沒有符合需求的產品,想退定金又被拒絕。由於去實體家具店或家具展購買家具,並沒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7日內不附理由的解約權,故消費者若要主張解除契約,通常需要舉出相關事證來證明遭到詐欺或家具有重大瑕疵等,較為不易。

桃園消費者服務中心指出,家具產品因品牌、材質、做工與設計的不同,價格可能相差10倍以上,定價高昂的家具是物有所值的進口精品還是哄抬炒作的黑心家具,消費者難以掌握。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呼籲消費者購買家具前,應多做功課,考量自我需求及貨比三家才能不吃虧,並切記下列注意事項,以維護自身的消費權益:

付定金前,務必上網查詢業者評價和常見銷售手法,不管業者開的條件多麼優惠,切記不急於下訂單或付定,最好暫時離開現場,冷靜思考後再做決定。購買前一定要先量測居家空間及家具尺寸,以免付定後才發現規格不符,無法使用。

購買單據應詳細記載貨品型號、顏色、尺寸、送貨日期及定金等,如另有收取搬運費或其它費用亦應註明清楚,並妥善保存,以便糾紛發生時有憑據。妥善保存單據,以便日後維修保養或產品保固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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