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批打壓 華航:不應隱匿事實卸責

華航企業工會30日召開記者會,控訴華航打壓工會,連續懲處與解僱工會幹部,要求華航停止宛如「白色恐怖」的打壓,以誠信對待員工。(中央社)
華航企業工會30日召開記者會,控訴華航打壓工會,連續懲處與解僱工會幹部,要求華航停止宛如「白色恐怖」的打壓,以誠信對待員工。(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華航企業工會昨(30)日召開記者會,控訴華航打壓工會,連續懲處與解僱工會幹部。對此,華航說明,個案與工會身份完全無關,包括傅姓機長是酒測4次未通過,違反飛安規定,因而予以解僱,指出工會幹部涉及嚴重危害航安行為,不應該隱匿事實卸責。

華航企業工會指出,會改選後,公司打壓動作不斷,他們在5月18日第十屆代表大會上,成功透過工會改選翻轉舊工會之後,新工會積極欲與公司建立對等協商的管道。但華航卻是針對工會發動包括:解雇和懲處工會幹部等行動。他們指出,10月11日經桃園市政府協調後,雙方達成相當的協議與共識後,華航卻又在一週後承諾跳票。

華航表示,遭到解雇的個案與工會身份完全無關,華航都經過缜密調查與事實佐證。工會對於部份個案刻意隱匿,不敢提及,特別是工會幹部涉及嚴重危害航安行為,卻遲未認錯負責,隱匿事實卸責。

華航表示,除傅姓機長因酒測未過而遭到解僱外,另外,陳姓空服員於航班地停外站期間,要求獨自離機擅闖機坪,而後在保安工作檢查時,其人沒回到崗位,當班機返回台灣時也不配合調查,因此予以解僱;潘姓空服員長期於機上不依標準程序執行作業、不按標準程序回報安全檢查結果、不遵守公司服制規定等數項違規,經評估不適任空服員職務因而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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