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通過嚴管職場11種致癌物
歐洲議會25日通過新規定,進一步限制工作場所的致癌物質含量,在歐盟2004年通過的一項命令中,再追加11種致癌物質,該命令旨在50年內挽救10萬條生命。
這項在法國史特拉斯堡進行的表決程序,有540票同意、6票反對,以及119票棄權。提案在獲得歐洲理事會同意後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告,公告後20天生效。
新規定有助於保護建築、化工、汽車、木工、家具業、食品製造、紡織業、醫療保健業及醫院等職場的從業人員。
屆時雇主必須確保工作場所的13種化學物質的含量低於標準,包括聯氨、溴乙烯,以及採礦業或混凝土輾碎過程中產生的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粉塵等。
瑞典籍歐洲議員伍夫斯科(Marita Ulvskog)表示,25日的提案過關是歐盟10年來努力改革《致癌物與誘變劑命令》的重大突破,該命令是為了解決「職場最大殺手」、癌症的問題。
歐洲議會也敦促歐盟理事會在2019年以前,對工作場所損害人類生育的物質進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