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含致癌甲醛 立委提案修法納管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最新調查顯示,全台約有18萬名成人吸食電子煙;曾嘗試吸食電子煙的國中、高中職生比率則分別是3.1%、4.1%,比前一年成長1%。國健署署長邱淑媞13日表示,民國102年至104年食藥署抽驗市售電子煙發現七成含尼古丁,103年隨機抽檢31件電子煙,發現100%含甲醛、90.3%含乙醛,二者皆有致癌性。民眾若想戒菸應利用政府二代戒菸服務,且使用經科學證明的有效藥物,以免花錢又傷身。
依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癌症因子分類,甲醛歸類為1級確定致癌因子,乙醛則是2B級可能致癌因子,兩者皆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引起咳嗽、喘鳴、胸痛及支氣管炎,長期吸入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對人體具有高度危害性。
一瓶30毫升電子煙補充液即含180毫克尼古丁,相當於225支紙菸;若以每支煙匣可注入2至6毫升計算,尼古丁量約相當於12至36根紙菸。電子煙煙霧中,除尼古丁、甲醛、乙醛,亦含有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鹼或其他超微粒子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副組長羅素英表示,根據全美中毒資料系統統計,相較於接觸普通菸品中毒的孩童,因接觸電子煙而住院的孩童比率高達5.2倍,2012到2015年間,孩童因電子煙中毒的案例增加了14倍,甚至有死亡案例。且因為電子煙油可隨意添加,國內外更已查獲多起摻有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成分。
目前國內並未核准電子煙製造、輸入或販售,電子煙並非合法藥物或菸品。電子煙亦衍生二手菸問題,邱淑媞說,除了已針對產品做源頭管理外,已有立委提案修法比照紙菸納管,包括禁菸場所、罰款等,如果修法通過,在禁菸場所吸電子煙,最高可開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