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免稅延長 估增949億產值
行政院會昨(28)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電動汽車原先在明(2018)年1月5日屆滿的免徵牌照稅期限,將延至2021年12月31日,且範圍擴大為電動車輛,將電動機車也納入。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國內目前電動汽、機車尚處初始發展階段,兩者有課到稅的分別只有929與27輛,根據經濟部預測,在免稅期間,電動汽車將增加至5,795輛,機車將達到17.1萬輛,配合相關零組件產業與服務產能的開出,預估整體稅收將增加8億元,產值增加949億元。
吳自心指出,觀察近年國際趨勢,電動車輛未來將長足發展,挪威2025年將全面禁止燃油汽車銷售;荷蘭2025年要零排放的汽車才能銷售;英國、法國、德國都分別在2030與2040年要完全禁止燃油汽車,因此電動汽車跟機車產業,將會有跟過去不一樣的發展,基於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並建構永續發展環境,因此將免徵牌照稅的期限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