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稅改 邱俊榮:有助改善所得分配
前行政院長林全下台前,推出稅改法案,包括對薪資所得者、股利所得者,以及內外資稅率都做了調整,號稱是台灣20年來改革幅度最大的稅改;新閣揆賴清德上台後,也列為立法院新會期72項優先法案第五項,若順利通過、明年元旦上路,後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就會適用新稅制。
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表示,這次稅改對經濟行為產生非常重要的誘因,從財政部的說明中了解,稅改方案很大一部分希望促進經濟成長、產業發展、改善薪資就業條件,「我是非常同意」。
這次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分成甲、乙案,甲案採定率免稅,乙案採雙軌制,納稅人可選擇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或是單一稅率分開計稅。邱俊榮談到,自己比較贊成甲案,理由是輕稅簡政,且兼顧2項優點;第一個優點是股利所得37%的部分免稅額能鼓勵投資,目前看資本市場常有一種感嘆,就是散戶越來越少,企業6月發放股利時,發覺都是外資持有,「為什麼錢不能留在自己口袋裡?」投資的股利所得可以部分免稅,對於活絡資本市場,甚至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他認為是有好處存在。
第二個優點是資本利得的分配更公平,「自己教國際貿易時,傳統貿易理論都在談自由貿易到底是資本家或勞工會得到好處,現在兩者越來越難區分」,邱俊榮說,「股票所得免稅,不是很糟糕的事情」,應有些誘因機制,讓大家得到資本利得,他認為甲案採37%免稅、其餘63%併入綜所稅就具有這樣的效果。
「除了促進經濟成長外,還有動態公平的角度值得思考」,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改變後,增加民眾把資金投入資本市場的誘因與動能,長期而言,並沒有什麼不好,過去也希望所得相對低者,能有不同方法提高所得,資本市場也許因為這樣變得更活絡,否則外界一天到晚說台灣金融交易、理財交易做得不成功。
邱俊榮說,若民眾知道買股票有一定比率是免稅的,將影響資產配置,學習賺更多所得的誘因可能出現,對長期改善所得分配是有一個動態的因素存在,「這次稅改我看到好的誘因,讓大家做更好的資產配置,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大家比較少提到。」
這次稅改並調降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從45%降到40%,邱俊榮指出,以往企業界對最高稅率45%非常詬病,因雖號稱是「富人稅」,但真正的富豪是不會繳這麼多稅的;真正繳45%的,有些是有錢人,但更多的是國家要拉住、不希望外流的人才,「那部分比率是不小的」,因此最高稅率調降,對企業與國家留才是正面的事情。
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將從17%提高到20%,過去從25%降到17%,但投資效果微乎其微,他分析,現在民間投資占GDP比重20%,10年前將近30%,投資率只有過去的三分之二。
總統府資政、台杉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吳榮義也認為,當時稱企業稅負太重,投資意願不佳,因此把營所稅稅率從25%降到17%,「降了以後有投資嗎?」反而口袋裡的錢太多放銀行,超額儲蓄1年好幾兆。他甚至認為,營所稅率17%提高到20%太保守,起碼應恢復到原來的25%,「營所稅是賺了錢再繳稅,如果不賺錢繳稅,當然沒有道理,有所得就應該繳稅。」
另談到企業未分配盈餘從加徵10%降到5%,邱俊榮表示,有些人主張調降,有些人主張提高,從經濟角度來講,未分配盈餘屬於國家總儲蓄的一部分,現在超額儲蓄,沒有促進投資,某種程度應考慮未分配盈餘的用途,斟酌課以適當稅率。他舉例,如果企業將未分配盈餘投入實體投資,也許就可以讓加徵的稅率比較低;如果無助於經濟發展,也許課以較高稅率,有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