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染髮劑 2成未核准成分亂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轄內美髮業場所染髮劑類化妝品,發現10件中有2件進口染髮劑檢出原核准登記以外之成分,皆已移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追辦,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物品沒入銷毀。
食藥科長劉君豪說明,2件違規染髮劑分別是進口的「名師炫鑽快速挑染色染膏-深紅色」及「米蘭伊黛莉雅染髮膏-生化小麥蛋白」,兩者分別被驗出原核准登記以外的二甲基對苯二胺、2-氨基-4-羥乙基氨基茴香醚硫酸鹽,雖然也是屬於可添加的染髮成分且有限量標準,但此2件已與原核准登記不符,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
染髮劑依成分可分為兩種,一種為化學染髮劑,是利用人工色素加上化學品,其成分多含有苯類和氨水(俗稱阿摩尼亞)、雙氧水和化學色素,用以取代頭髮中原色或是填進白髮中空洞的色素囊,以達到染色目的。而近幾年健康意識抬頭,常強調使用天然成分的染髮劑,市占率最大的是含「指甲花」成分的染劑俗稱植物染,但效果不持久。
劉君豪提醒民眾,使用染髮劑須間隔3個月以上、有傷口不要染髮、染劑應離髮根0.5公分、不得以洗髮方式染髮,以減少對頭皮、頭髮傷害。若使用不當可能導致頭皮出現紅斑、搔癢、水泡、皮膚潰爛或過敏性皮膚炎等症狀。如出現紅腫刺痛,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仍有不適則盡速就醫。
劉君豪說,選購含藥染髮劑時要有衛生福利部含藥化妝品許可證字號、完整標示與染髮注意事項、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常見的許可證字號為「衛部粧製字第X號」、「衛部粧輸字第X號」及「衛部粧陸輸字第X號」,千萬勿信誇大不實廣告或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健康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