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法 工商團體提6重點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一例一休修法引起關注,全國工業總會15日提出6項修法建議,預計下週寄予行政院和立院各黨團。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已掌握工商團體的意見與需求,之後會徵詢立法院的意見,再做最後考量。
工總提出的6項修法條文,主要精神是放寬「彈性」,首先是加班費簡化,上市櫃公司以2.5倍、中小企業以2倍計算,並核實計算。其次是加班彈性工時,建議採半年300小時總量管制,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
第三項為簽到出勤紀錄,呼籲修改《勞基法》第30條規定員工簽到、出勤紀錄須保存5年,修正為工資高於主計總處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的管理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出勤紀錄限制,讓幹部在外洽公的工作型態得以運作。
第四項是修改《勞基法》第38條,建議特休假由勞資自行協商;特休假薪資建議修正為歸責於雇主而發生應休卻未休時,才能發放。
第五項是修正更換班的休息時間,因《勞基法》第34條規定,2個值班班次之間,須連續休息11小時,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得以加減3小時。
最後是商業總會提出的,建議刪除《勞基法》第30-1條最後一項條文,讓勞動部可指定製造業及服務業適用4週彈性工時,不受7天休1天的影響。
工總祕書長蔡練生表示,一例一休的問題一定要解決,行政院長賴清德來自地方,有感受到一例一休對經濟、勞工的傷害,因此態度較積極,勇於面對修法,工商界對其寄予厚望。
經長談修法大前提
護勞工權益、給業界彈性
沈榮津15日出席國際資料經濟高峰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談到,一例一休調整的前題,會朝向維護勞工權益,並希望給產業界彈性。
他提到,了解產業界一直有所期待,經濟部在上述的大前提下,會與勞動部合作,聽取產業界意見,包括加班工時放寬、總量管制以一季或半年為單位,以及休假日工時的計算和加班費的計算等等。
沈榮津說,經濟部對於幾個大方向已經跟勞動部合作,掌握產業界需求,因各產業特性不同,因此修法應整體思考,未來會聽取立法院民意代表的意見,再做整體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