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停電事故懲處 中油總座記過2次
針對815全台大停電,經濟部1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通過決議,就中油公司行政責任發布懲處結果,中油總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處分。同日,中油召開獎懲審議委員會,針對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依其督導、管理與操作的疏失責任事項,進行懲處審議。
為釐清815停電事故責任歸屬,行政院組成調查專案小組,7日提出報告,指出中油有4大缺失,顯示督導不周的管理缺失。
依據經濟部與所屬事業權責劃分,各事業總經理以上人員,懲處由經濟部核定。副總經理以下人員,則由各事業處依內部規章核定。
經濟部考績委員會決議,中油公司總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處分。中油獎懲審議委員會則將依照調查報告,對應缺失及單位職務,就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依其督導、管理與操作的疏失責任事項,進行懲處審議。
815全台大停電,由於台電大潭電廠內的中油天然氣供氣因人為疏失突然中斷,8月15日下午4時51分,大潭電廠6部機組停機,整體電力供應瞬間減少約11.4%,全台各地因此多處停電,之後台電公司執行緊急分區輪流停電措施,至晚間9時40分正式解除,惟已造成民眾不便及不安,對產業亦有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