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柵區農會賄選案 北檢起訴4人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台北市木柵區農會第12屆、第13屆會員選舉涉賄選案,台北地檢署11日表示,高姓候選人等4人以現金及茶葉買票或收賄,違反《農會法》,依法提起公訴。

北檢表示,高姓候選人在2013年第12屆會員代表選舉,為求能順利當選,交付現金3千元給有選舉權的高姓會員,並贈送茶葉給顏姓會員,希望2人投票給他,不過顏姓會員拒絕,然而高姓候選人卻找高姓會員幫忙,以2千至3千元不等現金向其他會員行賄。

北檢也指出,2014年第13屆選舉,高姓候選人故技重施,用茶葉、現金、水果禮盒行賄其他會員;張姓候選人也為求順利當選,以茶葉向多名有投票權的會員行賄。

北檢認定,高姓、張姓候選人涉犯《農會法》賄選罪,高姓及另一名會員則涉犯《農會法》賄選、收賄罪;同案高姓等11名被告涉及收賄,但考量均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做出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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