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施工致命 擬增標誌車、爆閃燈
針對昨(4)日媒體報導「10年奪43命 國道隱形殺手:施工事故」,高速公路局昨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按照交維區段、施工時間,提出5大改善方式,分別包括:增設標誌車、交通錐改為充水式交通筒、設置紅藍爆閃燈、多封閉一車道施工、設置懸臂式資訊可變標誌車等。
高公局說,按照現行「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施工時的交通維持管制範圍分為:前置警示區段、前漸變區段、緩衝區段、工作區段及後漸變區段共5個區段。
經統計2011年後,國道於施工過程,因外來車輛闖入造成施工人員死亡事故共有4件,多因車輛闖入施工區所致。經檢討,這4起施工人員死亡事故,主要與用路人未注意前方施工警示或疲勞駕駛所致。
高公局說,研議精進改善方式,於工作區域的近端,增設標誌車以加強警示及防範車輛闖入施工區;短期及中期性施工,將交通錐改為充水式交通筒,增加反光警示與防護性。
另外,施工交維的前漸變區及緩撞區段,設置紅藍爆閃燈,增加警示設備;施工地點靠近鄰近車道者,多封閉一車道;前置警示區研議設置懸臂式資訊可變標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