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園區變商辦區 藝術家進駐不到15%
文化部從2011年起規劃台北華山、台中、台南、嘉義、花蓮等5個文創園區。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研究發現,藝術家實際進駐的使用空間占比,以華山園區最低,僅有0.64%,最高是台南園區14.9%,但全部不超過15%。其中,花蓮和台中園區又有逾五成空間是由餐飲業者、商店等進駐,文創園區營運空間規劃與運用遭質疑「主客錯置」。
根據文化部資料,除了嘉義園區尚未營運外,至2017年4月底,藝術家進駐文創園區的使用空間占比,分別為華山園區0.64%、花蓮園區4.65%、台中園區13.04%、台南園區14.90%;配置於餐飲、商店及商辦用途的面積比率依序分別為20.7%、52.5%、56.8%及7.3%。
預算中心指出,部分文創園區配置於藝文工作室、育成中心及展演等文創用途的空間遠低於商辦空間,應深入檢討並研議如何提升計畫成效,建議應以提供文創業者及藝文工作者進駐為優先,並且強化現行優惠機制,吸引民間投資文創產業。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部將協助中小型及個人藝術工作者進駐文創園區,並協調減少餐飲園區區域。中長期將檢討與業者的契約,並設平台,廣納各界意見。未來將鼓勵各文創園區部分空間朝文化實驗室方向發展,也將在空總成立文化實驗室,以建立創意支持生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