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店家索賄2千自首 公務員遭判1年
高雄工務局違章大隊黃姓技佐向養生館稱「違建可私了」索賄,店家覺得該男行徑怪異可疑,拿2千元打發他;事後,黃男將該款自行上繳政風室並自白索賄,工務局報請廉政署後移送雄檢提起公訴。高雄地院表示,黃男罹患精神疾病,不過醫院鑑定其作案時,仍有判斷能力,因此,依貪汙罪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判刑1年,可上訴。
工務局表示,黃員因行為偏差列管,調職內勤並無查報權,104年中,發生養生館索賄2千元事件,又在105年8月因他案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呼籲民眾如遇有藉機索取金錢情事,可保留事證向該局政風室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