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警構陷法輪功學員 證據不足被退回

【記者李沐恩/綜合報導】

河南信陽市光山縣法輪功學員簡學富、何遠郎等人,被非法關押4個多月。2017年7月下旬,光山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把構陷簡學富等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退回到光山縣公安局。

據明慧網報導,2017年3月22日下午5時多,法輪功學員曾昭斌在送貨途中被光山縣公安國保隊長周新春等人綁架。

隨後國保隊長周新春、副隊長付強夥同紫水派出所警察十多人把曾昭斌帶回家中,看到受邀來曾家吃晚飯的法輪功學員簡學富、何遠朗和李家志,立即不允許他們走,搶走4人手機。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搜查了曾昭斌的住處。

周新春隨後對簡學富家也進行非法搜查。雖什麼也沒有搜到,但他還是把簡學富等4人強行送到光山縣拘留所,期間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他們的親屬也均未得到任何通知。

簡學富等人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周新春和看守所幹警指使監號犯人多次毆打曾昭斌,打得曾全身多處青紫,腰直不起來,說話困難……

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把「對簡學富、何遠郎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律師意見書」分別遞交到檢察院,並懇請公訴人對此案作出公正處理,依法撤銷該案,釋放幾位法輪功學員。

經過近4個月的努力,2017年7月下旬,光山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把構陷簡學富等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退回到光山縣公安局。目前,簡學富、何遠朗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據明慧網報導,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信仰團體的鎮壓。肆意動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上百萬法輪功學員橫遭關押勞教、注射精神病藥物、酷刑虐殺、甚至活摘學員器官等暴行。

在各種殘酷的迫害手段當中,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被指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2016年5月19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表了一份21萬多字的綜合報告,呈現了60個電話調查錄音證據、1,628個資料證據,得出結論: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江澤民下令、中共主導的國家系統犯罪。

延伸閱讀
陸首例 法輪功學員獲國賠
2017年08月01日 | 6年前
瑞典多家報紙 登法輪功真相文章
2017年07月26日 | 6年前
清華大學「萬字號人物」的自述
2017年07月25日 | 6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