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盼不查勞軍捐 內政部:需再協商
對於內政部日前宣布,婦聯會3個月內併入婦聯社福基金會,依雙方協商成果,同意捐出八成資產共312億元給國庫,卻刻意不提婦聯會回文,開出「不再針對勞軍捐進行任何主張」等條件,外界質疑為婦聯會開保護傘。內政部回應,婦聯會有提出訴求的權利,但政府不一定要全盤接受,後續走向仍需視與黨產會、婦聯會協商情形而定。
內政部說明,除了曾於1月18日派員前往婦聯會實地查訪,輔導配合辦理財務申報,尤其婦聯會章程對於會員加入及選任職員的規定,不符合《人民團體法》規定,以及會務運作遲緩、會員代表大會4年才召開1次等問題,積極要求婦聯會修正。
對於婦聯會決定轉型為財團法人基金會,以更加符合該團體之公益性質,未來運作及監督也更加法制化,內政部對此表示尊重。
另外,關於勞軍捐全貌的釐清,仍有待政府及民間持續蒐集歷史檔案,未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政治檔案法」通過後,內政部也會配合相關法令辦理。
內政部談到,婦聯會主動表示欲捐款及辦理組織轉型等,內政部已規劃與黨產會等各機關組成專案小組,輔導婦聯會轉型及處理爭議資產,並加強政府監督密度,確保各該法人的公益任務得以執行、運作不受特定人士控制,讓剩餘資產依法處理,符合社會大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