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隨組織爭議 婦聯會籲黨產會公平

黨產會18日針對「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第二次聽證會,婦聯會律師徐履冰(右起)、張菀萱、沈政雄在會場答辯。(中央社)
黨產會18日針對「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第二次聽證會,婦聯會律師徐履冰(右起)、張菀萱、沈政雄在會場答辯。(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8日就「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婦聯會委任律師徐履冰說,黨產會只選用德國法制經驗中對其有利核心部分,如此自行設立標準,猶如「先射箭再畫靶」。

徐履冰表示,黨產會參照德國法制作為「附隨組織」判準,卻只選擇對黨產會有利的核心部分,排除不利部分,自行設立標準解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關附隨組織的定義,且根據德國標準,附隨組織必須是協助該政黨鞏固政治權力,按照政黨的指示決定政策,同時受到政黨控制,並肯定政黨的領導地位。

徐履冰認為,婦聯會絕對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有自己的工作目標,而且黨產會調查以蔣宋美齡角色當作陳述主旨,藉此指控婦聯會內部運作不民主,無法說明這與認定附隨組織有何關係。

婦聯會表示,「附隨組織」定義應符合法律,行政機關不應該任意變更、量身訂做,黨產會應該舉證有利或不利的資訊,要求黨產會必須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也要公平立場看待,更不能夠忽視歷史背景。

另外,針對黨產會追徵8.6億元,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在聽證會前受訪表示,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必須要由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理,國民黨會提行政訴訟,「不會坐著讓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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