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原諒水球男 禁中時電子報申請實習生入院2會期
立法院日前在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第一期特別預算案」時,一名《中時電子報》實習記者竟加入國民黨立委的丟水球行列,立法院原打算將該實習記者移送法辦,經多日紛擾,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28日聲明表示,立法院決定原諒該實習記者,不採法律途徑,但自下會期起,禁止中時電子報申請實習生入院2個會期。
林志嘉指出,立委在國會行使憲政職權,是民主實踐的一環,無論會議過程中,其有任何言語與行動,皆受法律保障,任何人都不得侵犯,這是捍衛國會尊嚴的必要。然而事發後,《中時電子報》卻刻意包庇,但經過立法院及媒體的積極調查並揭發事實後,該實習記者終於透過媒體訪問公開道歉,表達「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希望大家再給他一次機會。」
林志嘉也轉述立法院長蘇嘉全的看法,立法院願意原諒該名實習記者,並給他反省機會,也希望歷經此次震撼教育,能學習並了解台灣民主的可貴。林志嘉說,不過《中時電子報》此次事件中,未能負起督導責任,也從未表達任何歉意,如此作為已失新聞倫理與教育功能。立法院將自下會期起,禁止中時電子報申請實習生入院二個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