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逾億 粵潮州前市長被起訴3罪
廣東潮州前市長湯錫坤案17日開庭,他被指控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及巨額財產來源等3宗罪名,受賄金額約為2,5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億1,390萬元),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共計1億273餘萬元。
廣州參考消息網7月17日報導,湯錫坤被指控涉嫌不明3宗罪,包括受賄、濫用職權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在受賄罪的部分,2000年至2015年間,湯錫坤利用職務便利,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31.3萬元、港幣803萬元、美金4萬元;並在2006年至2010年任潮州市長期間,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共計1億273.08萬元,涉及濫用職權罪。
另外,湯錫坤個人及家庭的財產、支出被查封、扣押、凍結共計3,938萬9,962元,其中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為3,083萬5,044元,另有855萬4,918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犯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2016年3月2日,湯錫坤被立案審查並被雙開。官方通報,湯錫坤收受禮金、禮品;受賄;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中,受賄和失職瀆職問題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