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條款過時 學者:應廢除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後左)與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7日舉辨「過時黨政軍條款,阻礙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公聽會,邀請產官學代表共同與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後左)與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7日舉辨「過時黨政軍條款,阻礙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公聽會,邀請產官學代表共同與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黨政軍條款一直備受爭議。台經院四所所長劉柏立昨(7)日出席「過時黨政軍條款,阻礙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公聽會時指出,用黨政軍條款確保言論自由,已經是過時的議題,可徹底檢討廢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簡任技正陳玟良則說,下半年會盡速提出相關規劃及修正方向。

黨政軍條款指《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9條,禁止黨政軍干涉媒體經營。劉柏立說,他不認為鬆綁黨政軍條款會對台灣社會造成負面樣態。處於數位匯流時代,每人都可當資訊發送者,也可自由選擇資訊來源,誰可以壟斷?用黨政軍條款保障言論自由的說法早已過時。

立委徐永明表示,立法院下會期的重點應是媒體環境的改革。不論是數位匯流還是黨政軍條款,都應在反媒體壟斷架構下,希望主管機關對於媒體產業、數位匯流,應該有更完善整體的看法。而時代力量黨團進入立法院就提出反媒體壟斷法,也希望行政部門積極回應。

中華電信法律事務處協理鍾國強批,政府用2G時代的法令管5G時代的產業。中華電信經營MOD,13年虧損315億元。中華電信為交通部持股,因法規被迫改成中性平台,對頻道業者無能為力。

陳玟良表示,「數位通傳法」、「電信管理法」今(106)年4月已報到行政院,目前正在審議。NCC內部已針對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等重要議題,召開多次會議,今年下半年將展開廣電三法的修法,黨政軍條款會是其中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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