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前瞻4年4200億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在5日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終於完成三讀,預算改為4年4,200億元為一期,可續編,以特別預算編列,得以舉債辦理;除了原先的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5大面向之外,經朝野協商後,增加了「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3大建設等。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大會決議通過,前瞻計畫由8年8,900億元預算,改為8年8,400億元,並以4,200億元為一期,預算規模與期程,以不超過前一期,並與國民黨達成共識。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提到,對於4年4,200億元的期程與預算規模勉強接受,但對於軌道建設預算仍占大多數不能接受,未來特別預算提出時,會繼續嚴格監督。
條文也明定究責規定,如果發現因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時,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也明定預算未執行的部分,應依《預算法》繳回國庫,不得挪用。
此外,前瞻計畫若涉及都市計畫擬定、變更者,必要時須依《都市計畫法》規定,由上級政府逕為變更;且應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實施水土保持處理及維護。而實施土地徵收時,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並應優先考量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
府:尊重兩院協調
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前瞻基建攸關區域均衡及人民生活品質,總統蔡英文非常關心,也時時了解進度和狀況,總統府尊重兩院的協調,期待順利達成共識,讓基礎建設能順利推動,造福人民。
他談到,國家發展沒有藍綠,建設也沒有黨派,更是行政與立法部門共同的責任。一如當前許多先進國家,政府規劃「前瞻基建」的推動,是為了加速國家基礎建設的投資與更新,以因應新階段國家發展需要與整體經濟結構的升級轉型,相關規劃都是當前國家發展上的急需,地方建設的必要,也是近期許多國際組織一再提醒的方向。◇
「前瞻條例」重點 | |
計畫項目 | 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食品安全、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8大建設。 |
年限與經費 | 4年上限4,200億元為一期。期滿後,經立法院同意,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來續編。 |
經費來源 | 以特別預算編列,得舉債辦理,總預算和特別預算債務合計受《公債法》15%之流量與存量限制。 |
政府分工 | 中央主責計畫研擬、預算編列,經各縣市議會通過後可動支。 |
究責條款 | 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時,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
資料來源:資料彙整 記者陳紫嵐/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