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調查 勞資籲放寬工時
1111人力銀行與《今周刊》5日公布最新調查報告指出,有78%的上班族認為一例一休讓勞資雙方更加對立與緊張,而對全國17家市值超過新台幣千億元的知名企業人資長的調查,也認為一例一休是新創產業絆腳石,衝擊台灣競爭力,應盡速修法。
報告針對1,128名上班族做問卷調查,一例一休上路後,有50.6%的人表示收入不變,但有45.2%減少;78.4%的人認為勞資關係更緊張,56.7%認為生活變得更差,42%表示經濟壓力增加。
若《勞基法》重新修法,勞工認為最需要修改的前三名為加班時數上限非改不可(61.1%),其次為特休假應可延長並累積(59.4%),第三為簡化加班費計算(44.6%)。
而企業方面,報告以17家市值1千億以上或員工5千人以上的大企業,針對人資長或人資部門最高主管做問卷調查,一致認為一例一休與勞檢讓勞資更對立;對產業升級、發展新興產業如物聯網、生技、文創、電商等,有58.8%認為是阻力大於助力,41.2%認為是極大阻力;94.1%的人認為休息日加班工資與工時應如實計算;有88.2%認為加班費計算要簡化。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表示,說一例一休是惡法過於沉重,因確實對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產生一定效果,但在工時規範上的確很難一體適用。他認為,修法要有2大原則,一是給企業應有的工時彈性,二是讓那些收入減少的勞動者,回復加班機會與收入。他建議每一季的加班總額仍是138小時(46小時x3),但每月加班上限增加到54小時,這樣勞動者總工時上限不增加,又多了8小時的加班收入,符合2大原則。
另針對勞資協商,辛炳隆說,基礎是勞方要有協商能力,很遺憾看到產業界領袖說,不能有工會,否則產業發展會有問題;在勞資關係不平等情況下,就需要政府介入訂立規範,《勞基法》的爭議一定會出現,他呼籲企業界先進們,對於團體協商跟工會要有另一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