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軟禁賴中強 12萬元和解
2014年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舉行「王張會」,律師賴中強和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等7人合法登記入住華航諾富特飯店,卻遭警察、飯店人員破門而入並限制行動約10小時,事後賴中強等人提告並求償。一審判華航諾富特飯店總經理韓耕瑞等人有罪,民事部分,高院8日開庭,諾富特代表當庭道歉,並在法官建議下同意賠償12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庭後,賴中強在臉書表示,從2008年11月陳雲林事件,到2014年6月王張會諾富特事件,標記著台灣政府與大企業為了與中國交往,為了迎合中國,犧牲台灣自由、民主與尊嚴的歷史。
賴中強也指出,為了阻絕台灣人民對王張會的抗議,諾富特飯店人員踢破旅客投宿的房門,侵害人民的居住自由,這次的民事庭,被告當庭道歉並在法官的建議下賠償12萬元,希望華航諾富特飯店真切反省,不要再為了迎合中國,犧牲旅客的自由與尊嚴,不要把中國模式帶到台灣來。
不過賴中強認為,比飯店人員侵入住宅更嚴重的,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民主鬥陣的7位成員,遭警察非法限制行動自由近10個小時,無論刑事訴訟或國家賠償,法院都還在審理中。追究警察責任與國家賠償,不應該是人權與法治的禁區,我們期待法院早日判決,完成正義的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