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要自證清白 中醫公會憂助提告歪風
近期一起醫療糾紛案,最高法院認定應由醫師負舉證責任,引起醫界與諸多學者專家等抨擊聲浪,對此,中醫師公會全聯會6日發表新聞稿表示,若司法見解要醫師負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等同是要醫師「自證清白」,此舉無異是助長、鼓勵民眾對醫師提告的負面效果,無疑是在過勞的台灣醫師肩上再添沉重負擔,台灣醫療環境定將持續惡化。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以「闌尾炎」為例,若不積極治療,會有致命風險,但縱使透過先進檢測儀器,仍有諸多醫師無法確診,因此需要仰賴醫師的臨床經驗。如今最高院要醫師負舉證責任,未來在這類有「判斷難度」的病症,醫師恐會優先採取檢查,取得數據資料保護自己,延誤手術先機。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認為,未來醫師的考量點,已不是在救人、救命上,而是先準備上法院的舉證資料,如此一來,不僅將徒耗無數的檢驗成本,使得健保資源千瘡百孔,病人也會因這些冗長的檢查過程,耗費時間體力,甚而延後最佳的手術時機。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德國為兼顧醫療專業與緩和醫病衝突,對於提告醫療糾紛的案件,均要求告訴人先取得「鑑定報告」,若初判認為醫師可能有過失,始得提告,避免濫訴;同時德國也有「專家調解」制度,透過真正有調解專業及聲望的人士居中分析訴訟勝敗比例,來促成醫病間的共識,減少對簿公堂的機會,值得我國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