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貴案 檢方抗告遭駁回
被控槍殺運將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林金貴,高雄高分院日前裁定准予「再審」並停止執行後獲釋,高雄高分檢提起抗告,最高法院2日支持高雄高分院見解,認為林金貴案發前2個月前才理短髮,與監視器拍下的歹徒長髮及肩形象不符,駁回檢方抗告確定。
2007年5月間,高雄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人槍殺,警方事後依目擊者描述畫出凶嫌「長髮及肩」畫像貼海報,並從被害人通聯紀錄找到林姓按摩女,林女則指認林金貴為嫌疑人,隨後警方逮捕林金貴;林男否認涉案且通過測謊,仍被起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今年1月將全案發回更裁,高雄高分院認為林男案發前2個月理短髮,與歹徒長髮披肩的形象不符,4月19日裁定全案准予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可抗告。
對此,高雄高分檢認為,此案持槍殺人的情節重大,法院裁定開始再審,僅是重開訴訟程序之門,結果能否為無罪判決,尚屬未定,不宜停止執行,因此提出抗告,但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