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國保構陷六位法輪功學員 遭檢察官退卷
大陸的一位維權律師表示,從中可以看出這些年對法輪功的打壓中,檢察機關也認為構不成犯罪。現在各地對法輪功案的做法上差異很大,近年來也開始陸續出現法輪功被判無罪的情況,而且有明顯增加的趨勢。
據明慧網報導,最新這起被檢察官退卷的案例中,6位法輪功學員是遭瀋河區國保和警察集體非法綁架的。
2016年11月14日早上7點半,大南派出所警察到39歲的女法輪功學員高波家將其綁架,並對其非法抄家。高波的兒子10歲,上小學。婆婆癱瘓在床上快10年了,全靠高波侍候。
2016年11月14日早上7點半,瀋陽市瀋河區國保和朱剪爐派出所警察闖上門,綁架了68歲的劉德服和其妻劉麗萍,並非法抄了他們的家。劉麗萍被朱剪爐派出所審問到夜裡12點,最後由兒子保釋回家。警察聲稱抓人的理由是,劉德服夫婦在2016年2月份在懷遠門附近張貼了法輪功真相資料。
2016年11月14日上午11點,大南派出所5個警察還強行挾持劉德服到法輪功學員吳乃英家,利用劉德服叫開門,當時屋裡有4位法輪功學員在學《轉法輪》。 隨後,這4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大南派出所,他們分別是55歲的吳乃英、70歲的李桂田、47歲的史彥青和80歲的張老太太。
吳乃英、史彥青的家被抄,張老太太當晚10點回家。吳乃英、劉德服、張清華都曾被無辜判刑入獄,遭到迫害。
瀋河區國保大隊在近三年中,已令近2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雖然遼寧瀋河區國保還在繼續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但對這種非法行為,從2017年年初開始,中共公檢法系統開始出現一些不尋常現象,遼寧省鐵嶺、遼寧丹東、安徽合肥、四川省綿陽、河北武安等一些地區的法院退案或檢察院對這些案例不予批捕、不予起訴、撤訴等,被抓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大陸資深媒體人黃金秋表示,江澤民時期對法輪功的鎮壓,毫無疑問是非常愚蠢的一件事情。決策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為了掩飾這個錯誤製造了更大的錯誤,後來就不是錯誤的問題了,用加拿大議員所說的話就是「人類星球上從來沒有過的罪惡」。他引用中國古訓善惡有報說:「任何人做的壞事,都是要還的。」
明慧年度報告顯示,2015年5月至今,已有20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實名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狀覆蓋中國大陸所有省份以及海外29個國家和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