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淪為廉價奴工的蘇共經濟暴政(三)

【大紀元訊】
在中共的話語系統中,共產黨稱1949年以前的中國是「萬惡的舊社會」。而這個所謂的「舊社會」,曾經出現過國民生產總值占全球80%,從搖籃到墳墓福利完善的大宋朝;出現過疆域遼闊,力促中華文化西傳的大元帝國;出現過從工藝水平到傳統文化都是最高頂峰的大唐王朝;出現過垂衣裳而天下治的人文初祖黃帝;也出現過漢武雄風打通絲綢之路的大漢王朝……

五千年的輝煌成就,從卓越的科技、精美的工藝器具,到正統的神傳文化;從璀璨磅礴的宮廷樂舞,到浩瀚紛繁的經典子集;從包容開放的治政思想,到社會福利俱全的先進體制……每一個王朝的輝煌都足以讓炎黃子孫引以為榮,信以為傲。

當然,筆者並不否認,在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出現的兵征亂世,也只不過是駭浪驚濤掀起的波瀾,不足為奇。

然而中華的人文輝煌,在近百年的共產紅禍中,被無神論當作「破四舊」、封建迷信全然砸爛、摧毀和踐踏。在歷史上,華夏子孫曾經信心無比,自信的頂天立地中土,笑迎萬國來朝。身為炎黃子孫,無論我們的人文價值,還是生命、道德價值,從未低廉過。而在近百年來,共產黨竊取政權後,中原大地華夏子孫的命運便急轉直下,無論我們的文化價值,還是生命價值,都被共產奴化得極端廉價。

人世有代謝,山水有輪迴,百年共產主義以謊言、恐怖和屠殺建起的巴比倫塔,隨著神傳文化的復興,如今正在轟然倒塌。

本篇將以史達林時代,蘇共的暴政之一「工業、農業集體化」導致的種種亂象,還原共產主義奴化、殺戮平民百姓的歷史傷痕,以反思當今仍然存在於中共體制下的奴工現象,為何國人的生命和價值會被折磨的如此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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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恐怖經濟暴政 農民破產成為無產階層》

蘇共以恐怖維穩 製造特色刑事犯罪

歷史學博士奧列格‧赫列夫紐克( Олег Хлевнюк)說,史達林為加速國家工業化,強制農民加入集體化農莊,把國家推入內戰的狀態。

蘇共暴力奪糧引發農民抗暴

飽受飢餓的大眾為了抗議共產黨暴力奪糧,因此全國開始了大規模抗議活動。1929年,全國發生了1300次抗議活動,每天平均4次。據統計,1930年1月,就有12萬5千農民參加抗議活動,2月份增至22萬人,3月份爆增至80萬左右。

據1930年「格帕烏」總局審理農民抗暴案件,結果就槍決了20多萬人。蘇共政治局為了保住政權,只有靠恐怖政策。在鎮壓農民抗暴活動中,國安機構動員了大量的契卡成員參與鎮壓行動。

在鎮壓農民抗暴活動中,史達林下死令不准紅軍參與鎮壓,是因紅軍本身就是來自農民階層,他懼怕這些紅軍會倒戈槍口,反過來對付蘇共當局。由於抗暴規模巨大,史達林和他的心腹產生了大清洗的想法,以便剷除所有對他不忠的人,哪怕只是思想上對他不忠,也都在大清洗之列。

為了使農民沒有離開農村的可能,1932年政治局組建了一個以「格帕烏」 總局副局長弗謝沃洛德‧巴利茨基(Всеволодом Балицким)為首的委員會。為了把莫斯科、列寧格勒以及其它大城市中存在的多餘人口清除出去,把那些隱藏在城裡的富農、刑事犯等反社會分子清除出去,委員會籌建公民證制度。

1933年4月28日,蘇共委員會頒布的一項有關發放公民證的決議中,明文禁止向常住鄉村的俄國公民發放公民證。於是,沒有公民證的人就被工農民警局趕出了莫斯科和列寧格勒。

大饑荒年代,百姓一面遭受大饑荒,還要時刻面臨著苛暴的刑法。大饑荒爆發後,吃人事件也隨之產生。奧列格‧赫列夫紐克指出,當時的工業形勢也和農業的情況類似。現有的企業得不到原料和設備,投入資金後也無法完成計劃下的經濟,金融系統陷於癱瘓,政府抬高物價,強行發放債券、大量印刷紙幣。由於物資匱乏,就實行食品配給制。1932-1933年間的大饑荒帶走了400-500萬條人命。

蘇共特色的刑事罪名

史達林授意緬任斯基:強制農民交出糧食,把富農搞破產。據1930年初,蘇共增定的法律條款:如果農民宰殺自己的牲畜就要坐牢;完不成播種計劃,搞投機倒把或隱藏糧食都要坐牢。1931年又增加了一條刑法「破壞拖拉機罪」,如果農民不小心弄壞了拖拉機,就得背負刑事責任,進監獄。這些刑事處罰的主要對象是富農。剝削完了富農,還是完不成經濟指標,蘇共地方當局就去剝削中農,結果也導致中農破產。

如果農民不能完成交糧任務,那只有自己挨餓。被逼得無吃無喝、走投無路百姓,因偷了一點糧食,就會被判重罪。1932年8月,蘇共頒布了一道臭名昭彰的法令,規定凡是盜竊或破壞社會主義財產者,處以死刑或十年苦役。該法令適用的範圍很廣,包括偷幾把糧谷。該項法令頒布後,一年的時間中,有十二萬五千多的農民被判刑,其中有五千四百名被判死刑。

研究蘇聯法學史的美國學者彼得‧所羅門(Питер Соломон)說,在史達林的直接授意下,1932年8月7日通過了一項新增法律條文:竊取國家和公共財產就是死罪。
  
按照新增刑法,前蘇聯境內任何一個集體農莊的農民,因為飢餓或者為了餵養小孩,只要偷一點兒糧食,就要坐10年大牢。農村的破產直接引發了1932-933年的大饑荒。為了鎮壓饑荒的百姓,1932年「格帕烏」 總局根據8月7日通過的刑法,判處了近1000人死刑。1933年上半年,就因此處死了同樣多的人。
  
農村底層的百姓若對蘇共有不滿,各地黨委和國安的地方分支就給他扣上反革命的帽子,若喝醉了酒和蘇共的地方官打架鬥毆,就會被認為是恐怖活動。法庭審理案件不需要證人,不聽律師辯護,也不遵守司法程序。

史達林不斷製造恐懼來維持權力

面對國家的重重危機,蘇聯政治局不知如何解決。為了轉移大眾視線, 1929-1931年史達林再次進行恐怖清黨,直接清掉了25萬人。

1934年6月8日,蘇共將有關叛國的條款列入《國事罪(反革命罪)條例》。根據此條款定義的叛國行為,包括從事間諜活動,泄露軍事祕密國家機密,投敵,叛逃國外。所犯叛國者一律槍決。如果軍人犯了叛國罪,他的全家都要受到株連,被流放到邊遠地區5年。蘇共黨魁僅發布了一個命令,一整套有關鎮壓的法律不僅全部通過而且開始實施。這條法律產生的效果,就是對任何一位體制內官員的責任,都有追究的可能。如果官員怠慢祕密文件可能會被判刑8到12年;如果不慎丟失機密文件,那對官員就是一場巨大的災難。

1934年12月4日,黨的部分喉舌報導了一則消息,對於涉嫌參與恐怖活動的案件,蘇共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決定,對此類案件要加快審理,不接受有關此類案件的赦免請求書,並且立即處決此類案件的涉嫌人。

此消息發布後,次日蘇聯各共和國刑法就都作了以下修改:10天內結束對恐怖案件的偵查,審理案件不得旁聽,不接受上訴狀和赦免請求書,立即執行死刑判決。這條法律一直延用到1956年。

對於處決異己,運用這條法律就非常方便。貝利亞是發動紅色恐怖的黨內要員之一,也是參與卡挺大屠殺的主要執行者。史達林死後,他在黨內鬥爭中失勢,赫魯曉夫就是運用這條刑法將貝利亞處決。

1934年11月5日,蘇共成立了臭名昭著的「特別會議」小組。成立之初的「特別會議」領導成員有絕對的權力,可以不經審判就把所謂的社會危害者流放5年或送勞教營5年,或把外國公民驅逐出境。從1941年11月17日起,「特別會議」小組的權力再次擴大,可以作出任何判決,包括判處死刑。

戰後,這一小組的權限大到可以永久流放刑滿釋放的人員,也可以把參加民族主義地下活動的人的家庭成員從立陶宛共和國、拉脫維亞共和國、愛沙尼亞共和國和烏克蘭西部各州遷往邊遠地區。

蘇聯解體後,俄聯邦解密了大量的祕密檔案,在史達林大清洗的最恐怖時期,1937年和1938年,蘇共逮捕了涉嫌「反蘇活動」的嫌犯有近155萬人,其中被槍斃的有68萬多人,如此平均下來,每天蘇共要槍斃一千多人。而僥倖存活的人,絕大多數被關押在集中營、勞改場做苦役。

史學界做過一項統計,沙皇時期,從1825年到1910年這85年中,俄國處決的死囚共有3932人。1941年,納粹德國侵入蘇聯時,蘇聯的集中營中關押著235萬犯人,占當時全國人口的1.4% 。蘇共靠壓榨奴工的勞動成果發展經濟。

為何史達林要這樣做? 諾莫夫(Наумов)教授說,雖然他把黨內高層的異己都槍決了,但他看到,他做出的決定不能使社會各階層無條件地接受。史達林推行的所有決定都是依靠製造恐懼來發揮作用。一旦讓這扇大門稍稍露出一條縫,他的制度便會陷入崩潰。所以不斷地製造恐懼,以維持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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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史達林時代的蘇共暴政,大清洗的迫害和殺戮伴隨著經濟暴政——集體農業化、工業化,使蘇聯百姓在和平時期淪落為極其廉價的工奴和農奴。共產黨的話語系統,在以暴力的黨性摧毀人性時,無神論的黨文化似乎就已註定了共產治下百姓的命運,無法擺脫的奴役和廉價,如影隨形。

單從這點來看,截窒共產主義,拋棄馬列毛鄧江的暴力思想,恢復從古至今流淌在炎黃子孫血脈中的天命觀,從塑國人本該擁有的價值和尊嚴,才能復甦生命先天的高貴和燦爛。(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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